係指契約的成立或生效必須使用一定的方式而言。與之相對者為「不要式契約」。
如 法律規定契約之成立應以書面為之,則此契約即屬「要式契約」。 又例如 結婚和離婚都必須經過登記程序,才會發生效力。
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該法律行為須以一定方式為之,如未踐行者,法律行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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