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民訴)

訴訟事件如果已經有確定終局判決存在,就同一事件(當事人法律關係、請求判決的事項即訴之聲明都相同的事件)不可以再重複提起訴訟。若當事人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而重複提起訴訟,法院應以起訴不合法裁定駁回(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7款)。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