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審查官的角色不是鑑定人,也不是證人,而是有點像是負責專業技術的法官助理,在智慧財產訴訟審理中,技術審查官主要協助法官處理案件有關專業技術上爭點、問題的判斷、資料蒐集、分析及提供意見,但不直接參與裁判。我國參考自日本的「裁判所調查官」及韓國「技術審理官」制度。
舉例來說 如果智商法院受理了一件專利訴訟案件,而法官認為有需要技術審查官提供專業上的協助,就會依照該訴訟可能涉及的領域,分配給該領域的技術審查官,目前智商法院的技術審查官,專業領域涵蓋:電子電機、資訊、機械、化學化工、生技醫藥及設計等六大領域,如果案件比較複雜,也可能會有兩位以上的技術審查官協力進行。 當案件分到技術審查官手上後,就必須針對這個訴訟所涉及的技術上爭點,出具相關報告,有點像是告訴法官說這個案件牽扯到什麼樣的技術領域,這個技術的原理是什麼、是如何運作、法律上的問題可能有哪些後,交由法官參考,白話來說,有點像是法官的科學小幫手,幫法官製作考前大補帖,好讓法官可以更完整的釐清案情、好做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