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保持命令

書狀證據訴訟資料,如有包含營業秘密法院經營業秘密持有人聲請,就該營業秘密所為禁止使用或開示的命令。

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不得將該秘密作訴訟目的以外的使用、或向他人公開,以避免影響原營業秘密持有人的商機或營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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