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訊 應該是「偵查」及「訊問」的統稱,其目的是就犯罪事實的關係人如犯罪嫌疑人、目擊證人進行了解事實經過的統稱,易言之,是指「偵查階段」或稱「偵查時點」的刑事訴訟法上的訊問行為。 當下所作成的筆錄即為偵訊筆錄。 相關條目 同意搜索 拒絕陳述權 非任意性自白之延續效力 非任意性自白之放射效力 武器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