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錯誤
意思表示錯誤係指表意人對意思表示因誤認或不知,致與其真意「偶然不一致」之情形,但意思表示有錯誤並不影響意思表示之效力,僅生表意人得否撤銷該意思表示之問題。
其中,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民法 第88條
-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意思表示錯誤係指表意人對意思表示因誤認或不知,致與其真意「偶然不一致」之情形,但意思表示有錯誤並不影響意思表示之效力,僅生表意人得否撤銷該意思表示之問題。
其中,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