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會議 特定親屬所組成的會議,依法律規定召開會議來討論、處理相關事項。有關規定可以參照民法第1129條至第1137條。 召開「親屬會議」目的是當發生某些與民法有關的紛爭時,得召集親屬共同商討解決之,待商討不出結果或有當事人不服時,再交由法院審理。 相關條目 丁類事件 無人承認繼承 遺囑執行人 民法, 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