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
也可稱「連帶給付」,多數人負同一債務,依明示或法律規定,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的責任(民法第272條),亦即任何一個債務人在債務還沒全部履行完畢前,對債權人都負有給付全部債務的義務。
例如 甲、乙對丙負有100萬元的連帶債務時,丙可以選擇同時或先後對甲、乙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請求給付小於或等於100萬元之金錢,甲、乙的給付責任只有在丙受到完全的清償時才能夠免除。
也可稱「連帶給付」,多數人負同一債務,依明示或法律規定,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的責任(民法第272條),亦即任何一個債務人在債務還沒全部履行完畢前,對債權人都負有給付全部債務的義務。
例如 甲、乙對丙負有100萬元的連帶債務時,丙可以選擇同時或先後對甲、乙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請求給付小於或等於100萬元之金錢,甲、乙的給付責任只有在丙受到完全的清償時才能夠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