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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營業稅在法律上的全名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但在根本上實際性質為「消費稅」,也就是「消費者付稅的概念」,並非大家常以為的是公司在負擔的稅,政府規定消費者消費時所應繳的稅,但由於政府向每個消費者課稅會很困難,所以就規定賣方在銷售商品或勞務時需另外加5%營業稅,由賣方代徵並代繳營業稅給國稅局,是一個代收代付的概念。

舉例來說 商家打算要A商品賺100元,定價要訂100 + 5(營業稅) 105元,之後其中的5元會上繳給政府。

釋字第688號解釋

依營業稅之制度精神,營業稅係對買受貨物或勞務之人,藉由消費所表彰之租稅負擔能力課徵之稅捐,稽徵技術上雖以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但經由後續之交易轉嫁於最終之買受人,亦即由消費者負擔。是以營業人轉嫁營業稅額之權益應予適當保護,以符合營業稅係屬消費稅之立法意旨暨體系正義

常見罰則

  • 依據營業稅法第49條,公司成立後,不論有無進銷情形,即使進銷都是「零」也要如期申報營業稅,因為逾期申報會有1,200起的罰鍰。
  • 依據營業稅法第50條,如果當期有應納稅額,卻逾期未繳納的話,會有滯納金為應納稅額的1%到15%的罰鍰
  • 一般常說的漏稅罰,是依據營業稅法第51條,除追繳本稅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 另外常見的不給發票或不拿發票,簡稱為行為罰,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會罰查明認定總額5%的罰鍰,上限不超過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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