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 指對於準備就業者,或已就業的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施以各種技能、相關知識與工作態度的訓練。 類型 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職業訓練法 第3條) 相關條目 職能治療 行政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