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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

脅迫係指相對人或第三人故意告以危害,致表意人心生恐懼,而為意思表示之情形。例如,A、B有土地糾紛,B告訴A「若不趕快賣,就找人把房子出入口圍起來」,讓A害怕若不遵從將有不利影響,屬於脅迫手段。

受脅迫的表意人想要撤銷其所為之意思表示,應於脅迫終止後,1年內為之,而意思表示經過10年亦不得撤銷。

構成要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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