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為
行政機關
依據
私法
規定所為之交易行為,通常具有特定行政目的,但須受市場法則支配。
如
降低公營事業在各企業的比例,出售政府持股轉民營、外匯市場的操作等。
相關條目
公權力行政
統治高權行政
單純高權行政
私經濟行政
行政私法行為
行政輔助行為
行政營利行為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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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