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輔助行為 (privatrechliche Hilfsgeschäfte der Verwaltung) 行政輔助行為係行政機關居於私人地位,以協助行政機關從事日常活動,取得行政活動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行政輔助行為並非直接達成行政目的,而以間接輔助行政目的之達成,如添購辦公設備、房舍使用租賃、租用汽車、購買文具等,由於行政機關在法律地位上與一般私人相同,相關爭議的處理由普通法院管轄。 相關條目 公權力行政 統治高權行政 單純高權行政 私經濟行政 行政私法行為 行政輔助行為 行政營利行為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行政法, 行政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