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營利行為 行政營利行為為國家行政機關以私法方式參與經濟活動,從中營利並增加國庫收入,由於係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的,故應遵守司法相關法令規定。 型態 由國家或行政主體由行政機關從事營利行為:如國有財產局進行國有土地標售。 監理所—標售或出售車牌的行為。 設立公司從事營利行為:如 糖業、鋼鐵、石油、造船、鹽業公司。 相關條目 公權力行政 統治高權行政 單純高權行政 私經濟行政 行政私法行為 行政輔助行為 行政營利行為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行政法, 行政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