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工具

人口販運罪

指從事人口販運,而犯本法、刑法勞動基準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相關之罪。

例如 2022年柬埔寨淘金詐騙案層出不窮,許多台灣人被騙到柬埔寨淪豬仔,主嫌即是意圖營利詐騙使人出國、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

法律規定

「人口販運」其定義規範於《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條:

  • 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 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 指意圖使未滿18歲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而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未滿18歲之人,或使未滿18歲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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