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 強暴係指對於人施予物理上的作用力,解釋上包括對物強暴而間接對人強暴者。 例如 抓住對方雙手,使其無法離去,即對被害人之身體施予物理上之作用力。 又例如 把車停靠在牆壁旁,使副駕駛座之乘客無法開門下車,即屬於對物強制而間接對於人施予強制。 相關條目 人口販運罪 不正方法 內亂罪 公然侮辱 加重強制性交罪 在場助勢 至使不能抗拒 劫持交通工具罪 防護贓物 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 侮辱公署罪 凌虐 強制罪 強制性交罪 強制猥褻 普通強盜罪 強盜取財罪 敘述性構成要件要素 略誘 組織犯罪 脫免逮捕 脫逃罪 詐術性交罪 搶奪罪 準強盜罪 聚合犯 聚眾 複行為犯 不正方法禁止 同意搜索 佐證法則 非任意性抗辯 毒樹果實 非法 刑法, 刑法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