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這是引用、連結到目前頁面的頁面清單。 請求權基礎刑法(criminal law)體系表不法之所有公務公益侵占罪他人之物即成犯(即時犯)易持有為所有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純正身分犯(純正特別犯)搶奪罪業務侵占罪與罰後行為幫助犯竊佔罪侵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