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成犯(即時犯) 即成犯為行為人實施構成要件之行為,而發生一定法益之侵害或危險時,其犯罪行為即完成,同時法益侵害或危險之狀態亦隨之終了之犯罪。簡單來說,即成犯只要一做就是犯罪,著重於行為的開端。 例如 刑法第320條第2項之竊佔罪,為即成犯,於其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成立,以後之繼續竊佔乃狀態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又如 侵占罪,易持有為所有,於行為人變易其原來之持有意思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時,其犯罪即告完成。 相關條目 故意犯 ─ 過失犯 作為犯 ─ 不作為犯 純正不作為犯 ─ 不純正不作為犯 行為犯(舉動犯) ─ 結果犯 實害犯 ─ 危險犯 抽象危險犯 ─ 具體危險犯 狀態犯 ─ 繼續犯 ─ 即成犯(即時犯) 單一犯 ─ 結合犯 單行為犯 ─ 複行為犯 一般犯 ─ 身分犯(特別犯) ─ 己手犯(親手犯) 純正身分犯(純正特別犯) ─ 不純正身分犯(不純正特別犯) 機會犯 ─ 情況犯 目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