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科 酌科係指法官科刑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應審酌一切情狀(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所受刺激、犯罪手段、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犯罪後態度等),僅能於法定刑範圍內科刑。 相關條目 酌科 酌減 不罰 免除其刑 加重其刑 累犯 減輕其刑 自首 刑法, 刑罰之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