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不作為犯(echte Unterlassungsdelikte) 純正不作為範圍為違反法律上應該有所作為之命令規定,純粹以消極的不作為為犯罪內容,即對於法律期待或命令之行為,有意不為而成立之犯罪。以下幾類犯罪類型屬之: 刑法第306條第2項:他人住居不退去罪。 刑法第149條:聚眾不遵解散罪。 刑法第294條第1項:消極遺棄。 刑法第194條:不履行賑災契約罪。 相關條目 故意犯 ─ 過失犯 作為犯 ─ 不作為犯 純正不作為犯 ─ 不純正不作為犯 行為犯(舉動犯) ─ 結果犯 實害犯 ─ 危險犯 抽象危險犯 ─ 具體危險犯 狀態犯 ─ 繼續犯 ─ 即成犯(即時犯) 單一犯 ─ 結合犯 單行為犯 ─ 複行為犯 一般犯 ─ 身分犯(特別犯) ─ 己手犯(親手犯) 純正身分犯(純正特別犯) ─ 不純正身分犯(不純正特別犯) 機會犯 ─ 情況犯 目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