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 持有係指他人之物依一定原因歸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其原因可基於法令、契約、法律行為以外之適法行為等。 刑法上已具有支配其物之意思,且事實上支配其物為已足,不以把握其物為必要,重在事實上之支配。 比較 持有與寄藏,均將物至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但寄藏必先有他人之持有行為。 相關條目 刑法(criminal law)體系表 加重危險物罪 即成犯(即時犯) 夾結效果 使用竊盜 侵占罪 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 洗錢罪 業務侵占罪 遺失物 離本人持有物 刑法, 刑法分則, 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