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自救力之人 無自救力之人係指其自己無維持其生存所必要之能力之人,老弱、幼稚、殘廢或疾病等類之人等均可能屬之,而因其他情形,如身體或精神現狀上不能自營生活,或不能抵抗外來之危險亦屬之,即非受他人之保護,不能維持其生存之人。 相關條目 刑法(criminal law)體系表 危險共同體 刑法, 刑法分則, 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