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無實益 執行無實益係指被告犯數罪,較重之一罪已受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時,所為之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4條) 相關條目 不起訴處分 絕對不起訴處分 相對不起訴處分 微罪不舉 執行無實益 緩起訴處分 再議制度 交付審判制度 TAG:不起訴處分, 偵查,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