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檢制衡原則 檢察官與法院對於犯罪的認定,不管是就實體法或程序法方面,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與見解。法院可能會下無罪判決,檢察官亦可能認為法院裁判不當,此時即可透過上訴制度,建立法官和檢察官間的均衡機制,以利刑事程序目的之達成。 相關條目 審檢分隸原則 刑事訴訟法, 原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