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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代表係指代表人所為之行為,即為本人之行為,而代表人得代表本人所為之行為並不限於法律行為,也包含事實行為(民法), 如法人之董事(代表人)得代表法人(本人)、合夥人(代表人)於執行職務之範圍內,得為他合夥人(本人)之代表。
意即:代表人所為=本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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