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監護人 監護人有不符受監護人最佳利益的事實,或有顯不適任的情事時,法院可以依受監護人或四親等內的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聲請,裁定改由其他適當的人士擔任監護人。 相關條目 監護人 監護宣告 共同監護 民法, 家事事件, 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