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 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下列規定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且不得超過所得基準。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 相關條目 指定辯護 強制辯護 義務辯護人 權利告知 行政法, 社會救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