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住宅區 為維護中等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等使用,維持稍高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工業與較具規模之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建蔽率:45% 容積率:225% 相關條目 住宅區 行政法, 都市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