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 指受僱者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所得稅上的分類 所得可分為固定薪資、非固定薪資,像固定授課的收入或是一次性的鐘點費都可以納入薪資所得(50)來申報。這類所得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相關條目 受僱人 定暫時狀態 二代健保 執行業務所得 試用期 行政法, 民法, 契約, 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