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門 即「設備費」,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資本門支出指購置土地或房屋、公共工程經費、購買使用年限2年以上且金額新台幣1萬元以上設備,及對國內、外民間企業的投資等。資本門以外的支出則屬經常門,如購買耗材費用、人事費與水電費等。 相關條目 經常門 行政法, 預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