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

凶器係殺傷人體所使用之器具,依通常社會觀念,足認有使人生命身體安全發生危險者,均屬之。如刀槍、短刀、割草刀、剪刀、水果刀、小刀、鋼鋸、起子、鉗子等均屬之。

加重竊盜罪中,攜帶凶器並不需藉凶器要脅或反抗,僅攜帶凶器即構成該加重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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