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犯 在犯罪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便被發覺者,為現行犯。例如 某甲偷乙的腳踏車,當場被乙發現。 另外,如果不是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被發現的犯罪,但被追呼為犯罪人者,或因持有凶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也是以現行犯論(準現行犯)。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相關條目 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逮捕之人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脫逃罪 免訴權 函送 法官保留原則 法定障礙事由 真人列隊指認 強制處分 移送 逮捕 緊急拘提(捕) 緊急搜索 隨案解送 人身自由 釋字第166號解釋-違警罰法之拘留、罰役,由何機關裁決? 釋字第251號解釋-違警罰法為由警察限制人身自由處分之規定違憲? 釋字第384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強制到案、秘密證人等規定違憲? 刑法,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