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起意

另行起意係指原有犯意構成要件行為已完成,或特定原因出現,停止原來犯罪行為,另增加一個新的犯意,而實行另一犯罪行為,另行起意則應以數罪併罰論處。

另一犯罪行為被害客體不必與原先犯罪被害客體相同。

例如 行為人原先欲傷害甲,將以打傷後,因其他原因再將甲殺害,則屬另行起意,故成立傷害及殺人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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