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教育
感化教育係指對少年犯(未滿18歲者)之
保安處分
,藉由感化過程改善其惡性,感化教育期間為3年以下。(刑法第86條)
刑法 第86條
因未滿14歲而
不罰
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因未滿18歲而
減輕其刑
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
赦免
後,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但宣告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
罰金
者,得於執行前為之。
感化教育之
期間
為3年以下。但執行已逾6月,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
法院
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相關條目
保安處分
感化教育
監護處分
禁戒處分
強制工作
強制治療
保護管束
驅逐出境
刑法
,
保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