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科
酌科係指
法官
科刑
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應
審酌
一切情狀(
犯罪動機
、目的、犯罪所受刺激、犯罪手段、
犯罪
行為人之智識程度、犯罪後態度等),僅能於
法定刑
範圍內科刑。
相關條目
酌科
酌減
不罰
免除其刑
加重其刑
累犯
減輕其刑
自首
刑法
,
刑罰之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