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權
人民之訴訟權,係憲法第16條所保障之
基本權
之一,其內容如:受
公平
迅速之
審判
、
上訴權
、倚賴
律師
為其
辯護之權
。
相關條目
兩造平等主義
恐嚇危害安全罪
公平審理原則
照顧義務
對質詰問權
監看而不與聞
公共秩序
立法裁量
審級制度
逾期不補正
有權利即有救濟原則
程序權
釋字第170號解釋-裁定駁回不應行政訴訟或違法定程序之案件違憲?
釋字第297號解釋-認定「犯罪之被害人」範圍之判例違憲?
釋字第392號-刑訴法檢察官羈押權、提審法提審要件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448號解釋-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之審判法院?
釋字第665號-刑訴法重罪羈押、檢察官於審判中對停止羈押裁判抗告權規定,合憲?
權利救濟
憲法
,
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
,
行政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