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或利益的違法行為,而應負賠償責任之行為。
例如 駕車故意違法衝撞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就是故意以違法的行為侵害行人的身體健康權,因此駕車闖紅燈撞傷行人的行為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行為—責任成立因果關係—權利、利益—責任範圍因果關係—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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