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係指發票人簽名於上,記載一定之金額、日期、地點等法定應記載事項,無條件約定自己或委託他人,以支付一定金額為目的之有價證券。發票人依票據法之規定,簽發以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為目的的有價證券。
票據可分為本票、匯票、支票三種。(票據法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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