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 (Wertpapier) 係指具有一定價格並可表彰特定財產權的書面憑證,例如 股票、債券及支票等。也就是說,實行券面所表示財產上權利時,必須佔有該券。 特性 券面上所表示者,為財產上權利。 行使權利與占有證券,具有不分離之關係。 而在流通性的要求上,則有爭議,有認為須以流通性為必要,此亦為實務的見解;也有認為有價證券係文書,不以流通性為必要,其理由係有價證券罪的刑度較偽造文書重,如已無流通性而依偽造文書罪,顯不合理。 相關條目 支付命令 有價證券信託 其他權利信託 股票 指示證券 票據 督促程序 小額訴訟 除權判決 刑法(criminal law)體系表 內線交易 變造有價證券 科刑上一罪 利益 租稅客體 債券 過戶 社會法益 國際回信郵票券 刑法, 刑法分則, 偽造有價證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