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經濟行政

行政的一種分類方式。私經濟行政也可稱為國庫行政(fiskalische Verwaltung),指國家不是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其統治權,而是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原則上受私法規範,但國家仍不能逸脫憲法上應負的義務

類型

  1. 行政私法行為:以私法行為達成行政任務,如供應自來水、就學貸款
  2. 行政輔助行為:以私法行為取得行政用品,如購買辦公文具
  3. 行政營利行為:以私法組織進行營利活動,如菸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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