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法院裁判的結論,就是「主文」。會寫在裁判書「事實及理由」或「理由」欄的前面,是一個獨立的欄位。 相關條目 回復名譽 小額訴訟 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宣告免為假執行 既判力遮斷效 實質確定力(民事) 競合 不另無罪之諭知 判決違背法令(刑事) 判決理由不備 判決書 錄事 宣判 訴訟費用 機關爭議案件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