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公務員罪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40條第1項) 侮辱公務員罪屬妨害公務之依法執行,為侵害國家法益,而非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相關條目 妨害公務罪 刑法,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