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人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的人(民法第940條)。所謂事實上管領之力,是指對特定物有控制、支配及排除他人干涉的能力。 例如 甲將其所有的A車借給乙使用時,乙就取得對A車的控制、支配權限,乙就是A車的占有人。 相關法條 民法第 940 條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相關條目 公示主義 占有 占有請求權 惡意 買賣不破租賃 準占有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管領 民法, 物權, 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