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 (exception/Einrede/exception) 抗辯權係指債務人對於請求權有拒絕給付作用的私權,性質上為對抗權,分為: 永久性抗辯權:得永久拒絕履行之權利,如時效抗辯(民法第144條)屬之; 暫時性抗辯權:僅得暫時阻止相對人行使其權利,如同時履行抗辯權(民法第264條)、先訴抗辯權(民法第745條)。 相關條目 支配權 請求權 形成權 發生:承認權 變更:選擇權 消滅:撤銷權、解除權、終止權、撤回權、抵銷權 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