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 行政權違法侵害人民的權利時,人民向國家機關請求法律救濟的制度。行政救濟程序原則上是法律有明確規定其救濟方式的「正式的行政救濟」。 除「行政訴訟」和「訴願」外,還包括其他救濟程序。例如 訴願的先行程序、商標法上的異議或評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的申訴、復審程序等,範圍比「行政爭訟」較廣泛。 相關條目 行政救濟金 重新進行行政程序 訴願 訴願前置主義 訴願機關 撤銷 確認訴訟 救濟 依法審判原則 權利救濟 行政法, 行政訴訟法, 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