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對「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所作的處分」,或對於「行政機關或法院所為處置、處分或命令」表示不服,並請求變更或撤銷原處置、處分或命令。 相關條目 聲明異議人 支付命令 督促程序 分配表異議之訴 失權 救濟權 異議權 善意例外法則 行政救濟 釋字第384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強制到案、秘密證人等規定違憲? 聲明 聲明異議人 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