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犯(delictum proprium/Sonderdelikt)

又稱「特別犯」,為僅有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的人,始屬適格之行為人,才能違犯此類犯罪

偽證罪(刑法第168條)、生母殺嬰罪(刑法第274條第1項)屬之。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