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告訴人係指以代理人名義,代理本人提出告訴,惟不得與被害人明示意思表示相反。
如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2項)或委任他人代理(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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