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 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是相對於「正犯」的概念。 共犯與「共同正犯」的概念不同,並非後者之簡稱 教唆犯:慫恿他人實行犯罪,但自己不真正行動。 幫助犯:協助他人實行犯罪,但不是參與犯罪構成要件的核心。 學理分類 任意共犯:係指一般原得由一人單獨完成之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之情形。 必要共犯:須有二人以上之參與實施始能成立之犯罪。依犯罪之性質,尚可分為「聚合犯」與「對向犯」。 聚合犯: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犯罪之實施 對向犯:二個或二個以上之行為者,彼此相互對立之意思經合致而成立之犯罪 相關條目 勾串共犯 必要共犯 任意共犯 共犯從屬性 共同正犯 共謀共同正犯 強制性交罪 連鎖共犯 聚合犯 污點證人 刑法, 正犯與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