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犯 係指一個人故意去做了刑法所評價的壞事(犯罪),也造成了法益侵害,已經完全實現犯罪事實或犯罪構成要件的人。 在刑法中,多數罪名都屬於故意既遂罪名,如果行為人有意害人而實行犯罪,卻未能滿足所有犯罪成立要件(例如損害尚未發生),此時不成立故意既遂罪,但若同一條中存在未遂罪名,仍可成立故意未遂罪名。 類型 既遂犯又可分為: 故意既遂犯 過失既遂犯 相關條目 因果關係 形式預備犯 故意既遂犯 既遂 偶然防衛 著手實行(犯罪階段) 過失既遂罪 構成要件等價之客體錯誤 刑法, 刑法總則